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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远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点击: 日期:2008-6-17 10:50:43
远政发〔2008〕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远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从1月12日开始,受强冷空气的影响,连续雨雪天气,温度持续下降,气温下降到-4—0℃,旬平均气温-0.1℃,山区达到-4—-2℃,连续低温天数为1977年以来同期之最。由于这次冷空气影响范围大,雨雪天气持续时间长,雨淞、冰冻、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并发,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一是农作物受灾严重。截至1月24日,我县秋冬播15万亩,受灾面积2.8万亩。全县2.3万亩柑桔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其中冻伤严重的达1.2万亩。二是给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全县受灾范围达110个村(居)、15987户、48692人,43户、159间房屋倒塌,临时转移129人。由于持续冰冻,部分群众供水设施冻裂,出现饮水困难。 三是道路交通严重受阻。县境3条省道被迫实行交通管制,山区村的村道交通无法正常通行。据中央气象预报,从元月25日到28日,我省还有一次强降雪过程,灾害可能进一步加强。
1月23日, 省政府已宣布启动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Ⅱ级响应。1月24日,市政府宣布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目前,我县的灾情已达到《远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所规定的Ⅳ级响应启动条件,经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立即启动《远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农业、气象、交通、卫生等部门预案,成立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由常务副县长庄辉俊任指挥长,副县长李宏华任副指挥长。县民政局为本县自然灾害救助突发事件应急主责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相关部门预案,并迅速制定工作方案,1月26日上午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掌握灾情发展状况,实施救援工作,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和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各单位要抓好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坚持“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当天情况,对重大事项凡是迟报、漏报、瞒报的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
二00八年元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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