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的平台,新闻宣传的阵地。 ——中国远安门户网,信息时代新纽带!

远安各地:

 

本站首页 |  今日远安 |  新闻快递 |  政务公开文明创建远安旅游招商引资 |  嫘祖文苑 |  视频新闻民声民情 |  远安论坛

站内搜索:

    

站外搜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文阅览 > 正文



远安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点击: 日期:2008-6-17 11:32:43


远政办发〔2008〕 41号

远安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湖北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鄂政办电)〔2008〕81号)和《宜昌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宜府办发〔2008〕23号)精神,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县政府决定于5月上旬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以降低各类事故总量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为确保奥运火距宜昌传递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落实“十一五”安全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16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远政办发〔2008〕38 号)精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整改、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以及对2007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四)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结合实际确定的其它督查内容。
督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旅游安全、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
督查的重点地区:煤矿以茅坪场、河口、旧县、花林寺、洋坪等乡镇为重点;非煤矿山以荷花、洋坪、鸣凤等乡镇为重点;危险化学品以东圣、绿陵、楚原等为重点;烟花爆竹以县生活资料公司和经营网点为重点;道路交通以县域境内主要公路交通干线为重点;消防火灾以商场、网吧、宾馆、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建筑施工以县域境内重点施工工程为重点。其他行业以2007年来事故多发及发生较大事故的乡镇和部门为督查重点。

    三、督查形式及方法
    “百日督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排查隐患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乡(镇)政府要切实组织好综合督查。要严格按照市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县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乡镇和行业全面督查的原则要求,努力扩大督查覆盖面,确保“百日督查行动”不留死角。
    督查方法:从5月上旬开始,县政府将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重点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并对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三是座谈讨论,商讨对策。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一线工人开展座谈,倾听意见,探索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四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五是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工作中,要适时向被督查单位和乡镇政府反馈意见,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建立“百日督查行动”联系会议制度,常务副县长庄辉俊为第一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汪述金,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刘志国为召集人,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统一领导本辖区、本行业的督查行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各类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认真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督查行动,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督查工作,并在5月8日前制定百日督查行动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建立和落实督查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把督查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督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员工和群众举报弄虚作假的行为,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督查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做好资料收集报送工作。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及时编辑工作简报,收集、整理各类资料。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每月要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督查行动的进展情况、措施作法和典型经验,并于7月20日前提交本地、本部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责任编辑:)

鄂B2-20030053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来自远安网
中共远安县委、远安县人民政府主办
中共
远安县委宣传部承办 远安县新闻信息中心、远安网站制作维护
远安县电信局远安县广播电视局远安县文体局协办
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5号 邮编:444200



湖北省文明城市群众投票结果
公示公告
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公室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通讯员投稿注意事项
“远安县‘十五’成就图片展”
>>更多

六月十六日视频新闻
六月十四日新闻综述
六月十三日视频新闻
六月十二日视频新闻
六月十一日视频新闻
六月十日视频新闻
>>更多

票据遗失声明
远安县外国语学校2008年秋季招生简章
鹏程时代二期工程3D动画展示
凡求职、招聘、买卖等信息可发邮件至:  wxh22kk@163.com   投稿热线:13997715521    QQ:568938610  
>>更多
WinRAR RealPlayer 腾讯QQ
迅雷 MediaPlayer 千千静听
王码五笔 上网助手 紫光拼音

网速测试 Alexa排名 中文排行 本站邮箱
→远安网在线投稿系统←
电子邮件投稿yawtg@163.com
三峡日报》远安版:yabb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