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远安县委 远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
促进农民收入较快持续稳定增长的意见
(2004年6月1日)
近年来,经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全县上下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执政为民、造福远安,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举措来抓,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4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党代会、人代会、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以落实农村政策为保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推进产业化经营为抓手,努力改善农业发展环境,努力提高农业生产质效,努力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目标是: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长10%以上,农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4%以上,农民负担较上年下降40%以上。
一、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坚持“34111”农业结构调整思路不动摇,突出三大产业带,巩固专业村建设成果,加速推进全县主导产业的发展,形成具有远安特色的板块农业。进一步壮大以优质蚕茧为主的桑蚕产业,优质蚕茧商品率达到80%以上;大力发展以香菇、灵芝菌、羊肚菌、鸡腿菇等为主的食用菌产业,充分利用农业再生资源,突出发展双孢菇;高举“鸣凤优质米”产业大旗,走标准化种植、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之路;大力发展草食畜养殖,提高养殖水平,增加养殖效益。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培育农村专业大户,促进主导产业的规模发展。
2、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坚持用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立足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优势,走配套式、嫁接式、资源深度开发式发展之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骨干龙头企业。立足做强中小企业,大力发展家庭工业,继续实行政策、资金、服务倾斜等措施,引导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力争有1-2家企业跨入全省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加强与三江集团的紧密合作,充分利用三江闲置资产,认真做好园区规划,启动建设高标准农产品加工园区。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扶持龙头企业的专项资金,促进一批龙头企业进入国家、省、市专项扶持笼子。引导金融部门积极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连接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转变到培育龙头企业上来。
3、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特色农产品。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模。加快发展有机食品,引导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绿色品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努力从源头控制违禁农药、饲料等农资产品进入市场。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安全监测和质量认证体系。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控制和扑灭力度。
二、积极引导发展粮食生产,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
4、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积极争取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继续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的权利。在稳定土地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土地流转。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规范征地程序。
5、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争取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种粮大户发展规模经营,最大限度地利用耕地发展粮食生产,使全县粮食产量呈恢复性增长。加大粮食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提高全县粮食单产水平。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粮经结合、生态结合的增产增收新模式,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
6、认真执行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落实有关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切实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落实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发挥好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金融部门要保障资金落实,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粮食。
三、大力发展非农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7、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和“一主三化”之路,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在民营企业发展上,对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不论规模大小,均允许存在和发展。要创造宽松环境,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工商、税务、建设、金融等部门对新办和并转的个体私营企业要从简审批,提供优惠,搞好服务。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免予工商和税务登记,免收一切费用。
8、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抓住省政府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和加快建设重点镇的机遇,加快中心镇和口子集镇建设。因地制宜做好小城镇规划,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城镇经济基础,坚持产业兴镇、以镇促业,引导龙头企业、第三产业向城镇集中。加快小康新村试点建设步伐,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和示范。
9、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民进城和外出务工在子女上学、证照办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部门要积极为外出农民提供维权服务。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对农民进行灵活多样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方面知识的培训,使农民外出务工实现由兼业型向专业型、季节性向长年型、体力型向智慧型转变。
10、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大力培育和壮大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村经纪人。重点扶持建立和完善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进一步落实建立农产品“绿色通道”有关政策,促进全县农产品外销。突出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和引导企业加快农产品自营出口建设,不断拓展农产品销售空间。继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
四、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11、千方百计增加农业投入。抓住中央、省、市加大对农业扶持力度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上级对农业项目投入。充分利用县内优势资源,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外来资本、城市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投向农业。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继续推行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和集中投入的办法扶持农业发展。
1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抓好在建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继续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力争今年基本完成任务。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完成棚马路、烟远路通乡油路工程。选择基础好、积极性高的乡镇进行通村公路建设试点。积极争取省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扶持资金。加强山区通讯设施建设,切实改善通讯条件。
13、抓好农村机械化建设。落实对农民购买农机具的补贴政策,对农民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的给予一定补贴。严格执行有关对农用拖拉机养路费征收减免政策。加强农机化配套设施建设,将机耕道建设纳入农村道路配套建设中,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大力实施“三牛替换”农机示范工程,推广新型农机具,提高全县农机化装备水平。
14、抓好退耕还林和生态环境建设。高标准建设退耕还林工程,认真做好钱、粮和苗木补助政策兑现。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建设工程,积极争取省有关扶持资金,对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积极推行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大力鼓励个体和社会开展植树造林。
15、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管好用好扶贫开发资金,提高扶贫开发效益。继续组织对口扶贫和社会帮扶,把扶贫开发联系点与小康建设工作队结合起来。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层次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大力实施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确保全年完成搬迁扶贫200人以上,至少解决1000名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2000名以上的低收入人口稳定解决温饱问题。
16、关心农村弱势群体。对农村特困人口实行社会救助,逐年扩大救助人口数量,逐步构筑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加救助资金投入。继续实施农村五保“福星工程”,提高供养标准和供养率。对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在农业税征收等方面给予减免照顾。进一步完善《贫困中小学生救助办法》,采取多种渠道筹集助学资金,并实行“两免一补”(减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解决农村贫困中小学生入学困难。
17、支持发展社会事业。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
五、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提供体制保障
18、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按照“三减、三规范、三保”的要求,进一步减轻农民税费负担,重点抓好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的工作和落实好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扎实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认真做好农业税征管体系、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体系、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系“四大体系”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19、全面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全县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办法,妥善分流富余人员。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农口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业干部职工队伍。
20、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化解村级债务,力争今年全县化解总债务25%以上。对村办企业借(贷)款形成的债务不能平摊、转嫁给农民。妥善处理“普九”等历史遗留债务,对村集体举办教育所欠的债务随事权、财权、产权划转。村级借贷、群众集资办电购置的变压器等设施形成的债务,产权转移后由接收部门负责消化。
21、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多方面增加农村信贷投入,认真落实对农民的信贷支持措施,完善小额信贷办法,提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
六、大力实施科技兴农,为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
22、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制改革。按照统一标准、注重激励、四权下放、严格管理、明确职责、全程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服务体制改革。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开展科技承包服务的积极性。强化各方职责,加强监管和督促,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果。坚持“县为基础、防检统一、诊疗放开、强化监管”的原则,积极推行乡镇兽医站管理体制改革。
23、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和科技帮扶活动。认真组织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努力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大力培养农村“科技示范户”,力争每个农户有一个“科技明白人”。继续开展引智活动,聘请一批专家教授传授先进适用农业技术。
24、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大力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的普及率。充分发挥农村种养大户、乡土拔尖人才和实用人才在农业科技推广示范中的作用。办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建好食用菌科技示范园、返季香菇栽培示范园、有机稻栽培示范区等科技示范基地。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科技推广体系和网络。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动植物保护及疫病防治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5、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不仅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而且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加强检查督办,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农村工作部门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方面的作用。
2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双带双建”活动,努力争创“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切实关心农村基层干部,不断研究和探索解决农村离退职干部的待遇问题。以文明创建为载体,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四进家”、“三村三户”和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健全和完善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不断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抓好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7、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宣传贯彻活动,从思想上端正对农民的认识,从感情上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做到爱民亲民、利民富民、安民护民。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力戒浮夸,力戒浮躁,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做表面文章,多办实事好事,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2004年6月2日印发
(远发〔200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