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确立“人才强县”的战略地位
1、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成全省山区绿色经济强县,必须走科教兴县、人才强县之路。抓科教兴县,关键是抓人才强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人才工作新思路,初步构建了人才工作新格局,培养造就了一批优秀人才,为远安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仍然面临着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高层次人才匮乏,人才成长环境不优等不利因素。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2、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的人才观为指针,坚持党管人才和以人为本,不断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工作理念,切实建立与远安长远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机制,大力营造激活全面创业、鼓励人人成才的人才工作环境,突出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把远安建成全省山区绿色经济强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3、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目标。根据远安未来发展的需要,大力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即每两年选拔一百名县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储备一千名高层次后备人才,到2010年使远安各类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
4、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基本要求。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建立党政主导、部门推动的人才培养机制,事业主导、政策推动的人才使用机制,市场主导、社会推动的人才吸引机制,不断加强党政干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乡土人才五支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把各种所有制领域、各个层次的人才纳入人才开发工作体系,把一切为远安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人才视作最宝贵的人才资源,把实用型人才作为远安发展最重要的基础人才资源,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发挥,加强引进、培养与开发。
——坚持人才开发的市场化取向。建立开放、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优化人才结构和布局,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公平竞争。积极鼓励和引导人才开发行为,使人才向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集聚。
——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构建各类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全面实施素质培养工程。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优先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提高人才的可持续供给能力。
——实现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提高人才资源的整体效益,促进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注重整体推进,促进人才全面开发与高层次、实用型两种人才重点开发相协调。加强分类指导,促进五支队伍建设相协调。重视人才开发的和谐发展,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人才开发相协调。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尊重人才个性差异和特殊禀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冲破一切不利于人才发展的观念,变革一切不利于人才发展的体制,摒弃一切不利于人才发展的做法。鼓励人人干事业、人人干成事业,营造人才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
二、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5、全面实施实用型人才素质培养工程。打造各类实用型人才队伍是全县人才工作的重点。要全面实施素质培养工程,全方位构建大规模培训格局:一是加大党政干部人才培训力度,用五年时间将全县党政干部普遍轮训一遍。二是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以业务部门投入为主,继续实行“下派”锻炼、“上送”进修等措施,加快专业知识更新。三是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每年举办1—2期规模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四是加大技术工人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体,在技术工人和农村转移就业的农民工中,着手培养和开发高技能人才。五是加大农村乡土人才、农村种养大户和农民的素质培养力度,以人事部门、农业部门、乡镇和龙头企业为主体,加强农村乡土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农村科技能人。
6、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每年从全县百名拔尖人才群体中筛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人才,进行重点开发和定向培养,在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点工程和重点学科领域培养造就出省以上有一定影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全市处于领先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造就实用型人才,使一大批高技能人才、乡土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力争有3—5名县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入选市以上优秀专家。
7、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落实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积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深化素质教育改革,推进“名师名校”工程,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三、广泛吸纳引进各类优秀人才
8、积极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30——50名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来远安工作。通过选调生、公开招考等方式,选拔一定数量的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党政人才队伍。事业单位在空编前提下,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录用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企业根据需求主动到高等院校吸引和招聘应届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在工资、福利等方面制定特殊政策,向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倾斜。
9、千方百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党政机关对引进的人才可实行雇员制或合同制,签定工作目标协议和工资福利协议,将工资收入与工作目标挂钩。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经认真考核,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直接引进,由编制、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鼓励企业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企事业单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对于急需引进而又难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聘请兼职或担任顾问,实行“柔性引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对聘用的专家学者,视其贡献给予优厚报酬。
10、继续大力开展“县校合作”。不断总结我县已经开展的县校合作经验,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提高合作质效,最大程度地实现县校双方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
四、全面深化人才评价、选用制度
11、积极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要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主的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业绩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广泛参与评议的业绩评价机制,推行业绩公示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大力发展社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质评价业务,逐步推行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要以专业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全面推行和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大力推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职称评聘制度,坚持评聘分开,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不受学历、资历、职数限制。建立和完善实用型人才评价制度。
12、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拘一格地选用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加大公开选拔党政人才力度,完善民主推荐、差额考察、票决任免、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坚持国家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健全青年后备干部储备制度。机关干部岗位空缺,可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变固定用工为契约用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行选任、考任和聘任制。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选拔任用制度和分配制度。企事业单位按照用人自主原则,逐步形成以竞争为核心的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管理体制。
五、建立健全人才流动市场机制
13、加快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市场,实现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形成开放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各类人才的需求预测,建立和完善市场配置机制,实现人才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建立人才市场的供求导向机制,定期或及时发布供给、需求信息,规范人才市场管理,提高人才市场效益。建立人才市场管理规则,健全人才流动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快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远安县人才网站和远安县干部信息库、远安县百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信息库等,形成涵盖各类人才队伍、相互衔接、全县统一的人才信息资源。
14、促进全县人才的合理流动。大力推行人才柔性流动,允许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原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咨询、讲学、兼职、租赁、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技术服务、项目开发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跨部门流动,提高人才使用效益。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领办、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农村、贫困地区创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贫困地区建功立业。
六、优化人才成长创业环境
15、大力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机关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货币化、工资化改革,把住房补贴、通讯补贴等纳入工资收入,探索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的绩效奖金发放办法。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下,下放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权,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内部分配办法。积极落实智力要素以期权、股权等形式实现资本化的分配方式,鼓励企业对特殊人才实行年薪制、股份分红制等分配办法。
16、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建立重要人才和特殊人才的补充保险制度和政府投保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核心人才建立补充社会保险,为“柔性流动”人才提供政策保障和保险服务。完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管理办法,实行按实际工作年限分段计算养老金,为人才合理流动、有效开发消除障碍。
17、构筑人才政策体系。要深入开展人才课题研究,加快人才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远安县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高层次后备人才的《选拔办法》,制定《关于提高全县农民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素质的工作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远安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高层次后备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18、重视做好各类人才的服务工作。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为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才,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专家选拔等政策上一视同仁。在面向社会的各类公共资源运用上要平等开放。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各类人才制度。
19、加大对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县委、县政府每年拿出80万元建立“远安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拔尖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人才奖励津贴以及人才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全县科技三项经费、干部教育经费、普通教育经费的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资人才开发,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导,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市场化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
20、奖励各类优秀人才。构建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县委、县政府制定完善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办法,规范各类优秀人才的奖励名称、评选对象、选拔标准和推荐程序。每两年评选并命名表彰远安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远安县模范公务员。县委、县政府设立“特别贡献奖”,每两年评选3—5名,给予重奖。鼓励企事业用人单位设立人才奖励专项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
七、切实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21、完善人才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把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全县人才工作的组织网络。乡镇党委要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注重整合社会力量。把人才工作相关机构延伸到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形成覆盖各个领域、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和部门的人才工作服务网络。
22、创新人才工作方式方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才发展规划,把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做到在提出发展目标的同时考虑人才需求,在制定工作规划的同时考虑人才保证,在制定政策措施的同时考虑人才导向,形成人才工作与经济工作密切关联、统筹规划的动态机制。重视培养青年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发挥离退休人才作用,抓紧培养各类紧缺人才,促进人才的合理分布,努力推动人才工作协调发展。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建立人才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统计制度,建立开放、动态的人才资源信息系统。
2004年12月2日印发
(远发〔2004〕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