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县镇突出“四要”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点击: 日期:2008-11-21 11:01:37
一是政令要通。凡镇党委、政府决定的事项,安排的具体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限时办结,办理结果及时汇总上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的按《限时办结制》从严处理。
二是效率要高。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要求,镇属各单位及全体干部,按照各自职能要求和岗位职责,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创新性开展工作。实行整体工作综合考核,单项工作重点考核,严格效能考评,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效率低下,造成工作失误的,按失职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觉悟要强。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力度,大力弘扬以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奋勇创先为主要内容的“三创”精神,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相统一的意识和能力,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把群众最盼望、干部最应该做的和群众最反对,干部最不应该做的事作为干部日常行为底线,对干部自我约束不严,群众反映强烈的,按效能投诉制进行查处。
四是作风要正。坚持做到肯学习、有作为、态度好、效率高、成效大,不断增强各部门的行政的执行力。紧紧抓住“务求实效”这个关键,着力在群众最急、最盼、最怨的事情上想办法、出实招、求实效,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多做实事、少说空话的务实作风,心系群众,勤政为民的服务作风,勤学善思,学以致用的学习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约束,提高机关效能,全力促进机关效能建设。(谷媛)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