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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林寺镇:建立四种机制 狠抓效能建设
点击: 日期:2008-11-13 15:44:04
一是建立制度机制,实现制度管人。对规章制度进行了整合、清理和规范,进一步细化了机关管理制度,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工作考勤、请假销假、日常用车、财务核销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建立了一套既管人又管事、 既管机关又管基层的制度体系。
二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科学设定岗位目标。制定了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对每个岗位的职责、工作效率、质量要求和廉政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深化效能建设活动,将活动纳入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网络式管理格局,有效解决了个别存在的目标不明、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
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确保效能建设落到实处。强化干部绩效考评工作力度,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定性、定量、可操作性强的考评工作方案,采取组织考评、社会评议和暗访等多种方式,科学地对每一位机关干部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根据考评结果落实奖惩措施,真正把效能考评、效能告诫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运行机制。
四是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公示牌、大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相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工作纪律等作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违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花林寺镇 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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