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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三项举措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点击: 日期:2008-11-10 16:01:21
一、完善制度求规范。注重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优化管理要素,完善运作方式,严格考核奖惩,使工作“事事有计划,件件有落实,过程有督办,结果有考核”。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先后制定了《远安县优秀人才奖励办法》、《远安县教育系统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远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方案》、《远安县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方案(修订稿)》、《远安县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远安县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关于对部分重点学校开展教育质量专项督导的通知》、《关于防止优质生源外流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使教育质量建设得到了制度保证。
二、注重质量促提高。通过召开全县教育工作年会、质量建设专题会议等多层次会议,组织巴东教育现象大讨论、远安质量建设论坛等多形式的学习活动,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质量是广大群众对教育满意程度的标尺”、“教育质量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是远安教育的根本任务”;组织实施六项培训,即校长岗位培训、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班培训、紧缺学科教师专班培训、县外挂职培训、新课程培训、校本培训,全面地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教育发展和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广泛开展“新课程课堂教学达标”、“青年教师五项全能竞赛”、“中年教师优质课竞赛”和各学科教师课堂教学比武等一系列的活动,不断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
三、加强督查求实效。局领导就分管工作深入一线调研,研究制订对策,切实破解难题。不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分赴各学校,地毡式检查全县所有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围绕教育质量建设目标任务,为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组织专班逐校进行督办检查,对学校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督导。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由专门科室进行专人督办督查,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目前,已有7所初中被评为“宜昌市初中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南门小学等11所寄宿制学校被评为“宜昌市农村保育寄宿制合格学校”;同时连续两年实现全县“零辍学”。 (向晓红 王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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