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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小额担保贷款有新规
点击: 日期:2008-7-21 11:38:29
本网讯(通讯员张长信)为推动我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近日,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行三部门联合行文,在简化贷款程序的基础上,对我县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作出新规。
一是将贷款对象由原来的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失地农民等。二是将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三是将反担保人员范围由原来的本县财政供养人员扩大到国税、地税、工商等垂管单位和银行、电力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四是贷款申请对象的年龄规定为,男性在18—55周岁、女性在18—48周岁以内。贷款贴息对象、范围、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高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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