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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电局政风行风建设作出四项承诺
点击: 日期:2008-8-22 10:49:21
8月21日,远安县水利水电局印发宣传单和在远安水利网、远安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发表了《远安县水利水电局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对2008年全县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郑重作出四项承诺:
一、认真履职,优化服务。认真履行水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树立水利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责任意识,坚持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和社会关注的水利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和水利行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建设计划,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鸣凤城区防洪和马渡河水源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方案审查和施工指导服务。防汛抗旱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和水利工程运用情况,为领导决策指挥当好参谋。遇有重大、特大险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派出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
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加强水政监察“四项建设”,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法规政策依据和办理程序、权限、时限、结果。向社会无偿提供重点河段、水库,特别是城镇居民饮水水源的水质状况。每季度在远安水利网上发布一次鸣凤城区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公报,向全社会通报来水、用水、水质等水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征收水利规费,每年3月底前在远安水利网公示上年度防汛费收支情况。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水事案件,在24小时内作出反应,20日内有明确结果。
三、改进作风,勤政为民。自觉维护和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继续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机关行为,以精简、方便、快捷、为民为准则完善工作程序,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水利系统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实行“三牌”(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工作人员配戴胸牌、办公桌上放置桌牌),对来访办事群众,按照一起身、二让座、三倒茶、四办事、五送客的“五步工作法”热情接待,并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规范用语。设置举报信箱,开通服务热线,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统一受理人民群众关于涉水事务及社会公共服务类的投诉和举报。
四、严肃法纪,廉洁从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廉、以罚代管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承诺失信、效率低下、刁难群众、与民争利、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200万元以上施工合同、10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合同和50万元以上服务采购合同一律实行公开招标。
该局向社会发表公开信,旨在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全县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参与水利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提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树立水利部门良好形象,为远安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远安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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