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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县镇人大主席团五项措施提高代表视察质量
点击: 日期:2008-9-8 16:57:24
旧县镇人大主席团在代表视察过程中,坚持“代表是视察主体”的原则,创新视察方式,增强视察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视察质量。
一是选准切入点。视察前,依据视察内容,拟订视察计划,提前通知视察单位,并将视察内容涉及单位的有关材料和视察活动方案印发给代表,让代表提前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视察中,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利于相关部门整改和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抓住关键点。人大代表视察主要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政府在不同时期内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等。因此,在每次视察前,镇人大主席团都首先确定视察的内容和主题,组织代表讨论研究,保证在视察中能够抓住重点、切中要害,力争通过视察推进政府工作。
三是找准结合点。在视察过程中,坚持上下结合,点面结合,好中差结合,全面掌握情况,通过多种形式让代表与基层群众面对面的交流,真正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以增强视察的实效,视察中做到“一看二听三议四报”,一看即看现场,二听即听相关负责人的汇报,三议即议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四报即视察后形成书面报告,向相关部门反馈,向上级报告。
四是落实着力点。视察时邀请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在视察中,人大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主席团交政府及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要求承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告知人大主席团,并答复代表。
五是谋好运作点。镇人大主席团在视察中可采取集中视察、代表小组视察、专题视察、持证视察等形式开展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每年在人代会召开之前和年度中期分别组织全体代表集中视察,每年邀请主席团人员组织不少于二次的代表小组视察活动,定期由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有关代表就特定内容进行专题视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视察次数,并列入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人大代表个人或相约几位代表联合持证进行明访暗查,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陈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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