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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点击: 日期:2006-12-9 10: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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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机制 3.2 预警监测 3.3 预防预警行动 3.4 预警分级和发布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上报和处理 4.2 信息通报 4.3 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4.4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4.5 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 4.6 信息发布 4.7 通信联络 5 后期处置 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5.2 奖惩评定及表彰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6.2 物资保障 6.3 必备资料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6.6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6.7 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说明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预案解释 7.4 预案生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本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湖北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远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下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2)通信事故; (3)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配合、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设立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济商务局。 2.1.1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经济商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电信运营企业、供电企业负责人组成。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组织、指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完成通信保障应急任务; (3)在应急急需的情况下,报请市信息产业局统一调用全市各种通信保障资源,负责与市信息产业局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主任由县经济商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各电信运营企业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电信运营企业副总经理组成。其职责如下: (1)承担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负责与相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的协调、联络工作; (2)及时掌握通信应急保障任务实施的进展情况,向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3)贯彻执行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4)负责对通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按照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指示和要求组织起草、修订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6)完成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在执行通信保障应急任务时的交通指挥和人员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提供应急通信物资及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指挥、指导、协调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提供应急通信处置的供电保障工作;县委宣传部与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为经批准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各基础电信县级运营企业确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基础电信县级运营企业应从制度、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机制 各基础电信县级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电信网络的安全监测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卫;做好各基础电信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3.2 预警监测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基础电信县级运营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与市信息产业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机构要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 预防预警行动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提请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将外部预警信息和相关建议报县政府,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按照县政府的指示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指示和会议决定,立即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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