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远安县外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点击: 日期:2006-12-9 10:53:54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局际联席会议 2.2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 2.3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应急准备 3.1预警机制的建立 3.2预警信息的收集 3.3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发布 3.4预警分级和行动 4 分级响应 4.1Ⅰ级响应 4.2Ⅱ级响应 4.3Ⅲ级响应 4.4Ⅳ级响应 5 处置程序 5.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处置程序 5.2Ⅳ级响应处置程序 5.3内部安全 5.4信息收集和处理 5.5新闻发布 6 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文电运转保障 6.3资金保障 6.4物资保障 6.5组织保障和人员培训 6.6奖励和处分 7 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实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外办)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使应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指导、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及其他相关单位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涉外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境外我县公民和机构、外国在本地区机构和人员以及县外办机关及办属单位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是外交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外交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外办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宜昌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宜昌市外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远安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1.3.1境外涉我突发事件 境外发生的造成我县临时因公出国人员、驻国外机构和人员、援外人员、承包劳务人员、留学人员及其他因私出国的公民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1.3.2境内涉外突发事件 (1)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造成外国公民和机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2)县内针对外国在本地区机构和人员的突发重大政治性事件,如大规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群体性冲撞办公室和驻所等事件。 1.3.3内部安全突发事件 县外办机关、办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保密、消防、工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1.4.1以人为本、力保安全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以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处理突发事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境外我县公民和机构、境内外国在本地区机构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尽量减少损失。 1.4.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发生在我县的突发涉外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指挥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其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4.3分工协作、条块结合 境外涉我和县内涉及外国在本地区机构和人员的突发事件,由县外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内其他突发事件,遵循“属地管辖”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主办,县外办。 1.4.4畅通联络、共享信息 县外办及时向县政府、市外办报送信息,同时与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保持联络畅通,信息共享。 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处置并重,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培训演练,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的准备、组织准备及物资准备。 1.4.6依法办事、保守秘密 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必须坚持依法决策和处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及国际条约,参照事发国或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障在境外的远安公民和机构、在本地区外国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应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局际联席会议 2.1.1成立 为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发生在我县境内的突发涉外事件和境外涉及我县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成立局际联席会议。 2.1.2组成 县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族教事务宗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等,必要时包括县直其他有关部门。 县外办担任局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县外办主任担任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外办,负责日常工作。 2.1.3职责 (1)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外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 (2)拟定本县贯彻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细则。 (3)协调处理境外涉及本县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突发事件。 (4)分析、研判各种境外安全形势及事态发展走向,适时通报有关部门。 (5)决定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尤其是加强对新闻媒体的报道的引导。 (6)承办县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工作。 2.2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 2.2.1成立 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为非常设领导机构,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成立。 2.2.2组成 组 长:县外办主任 成 员:县外办工作人员 2.2.3职责和任务 (1)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工作。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应急机制。 (3)确定外办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分工。 (4)分析、研究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做出相应决策。 (5)决定本县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记者采访等有关事宜。 2.3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外办应急办公室)是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和局际联席会议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县外办应急日常事务、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和局际联席会议交办事宜。 2.3.1职责 (1)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安全信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提出预警、启动或终止县外办应急机制建议。 (2)调查研究应急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本办应急机制。 (3)组织安排县外办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或局际联席会议。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