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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涉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点击: 日期:2006-12-9 1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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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局际联席会议 2.2县侨办应急领导小组 2.3县侨办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应急准备 3.1预警机制的建立 3.2预警信息的收集 3.3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发布 3.4预警分级和行动 4 分级响应 4.1Ⅰ级响应 4.2Ⅱ级响应 4.3Ⅲ级响应 4.4Ⅳ级响应 5 处置程序 5.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处置程序 5.2Ⅳ级响应处置程序 5.3内部安全 5.4信息收集和处理 5.5新闻发布 6 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文电运转保障 6.3资金保障 6.4物资保障 6.5组织保障和人员培训 6.6奖励和处分 7 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实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我县境内的涉及归侨侨眷及华侨的人身财产安全或影响大、后果严重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归侨侨眷及华侨在我县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侨办《涉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湖北省涉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宜昌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远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涉及归侨侨眷、在远安投资合作的侨商及临时回国华侨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护侨。处置突发涉侨事件时,要以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既要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教育疏导归侨侨眷和华侨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注意处置工作方式、方法,使突发事件得到合法、有序、妥善地处置。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遵循“属地管辖”为主的原则,对突发涉侨事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的处置工作。本县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涉侨事件以及跨地区的一般突发涉侨事件由县政府负责。本地一般突发涉侨事件的处置工作由相关部门和乡镇分别负责,县侨办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做好突发涉侨事件的处置工作。 (3)畅通联络,协同应对。县侨办及时向县政府、市侨办报送信息,同时与有关部门、乡镇保持联络畅通、信息共享。县侨办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应对,共同作好应急工作。 (4)严格区分国籍界限。突发事件涉及到外籍华人时,要按照侨务政策区别对待华人和华侨,采取有利于外籍华人在当地长期生存发展和维护民族平等权益的应急措施,注意把握分寸,以免造成误会,授人以柄。 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任务 2.1局际联席会议 2.1.1成立 为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发生在我县境内的突发涉侨事件的应急工作,成立局际联席会议。 2.1.2组成 县侨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以及事件涉及的县直其他有关部门。必要时,可商请涉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县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侨务)科参加。 县侨办担任局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县侨办主任担任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侨办,负责日常工作。 2.1.3职责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侨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安全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 (2)拟订本县贯彻归侨侨眷和华侨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3)协调处理我县境内突发涉侨事件。 (4)分析、研判各类涉侨事件发展态势,适时通报有关信息。 (5)决定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尤其是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引导。 (6)承办县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工作。 2.2县侨办应急领导小组 2.2.1成立 根据处置突发涉侨事件的需要,县侨办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为非常设领导机构。 2.2.2组成 组 长:县侨办主任 成 员:办内工作人员 2.2.3职责和任务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工作。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应急机制。 (3)确定侨办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分工。 (4)分析、研究突发涉侨事件事态发展,做出相应决策。 (5)决定本县突发涉侨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中外记者采访等有关事宜。 2.3县侨办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侨办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侨办应急办公室),负责县侨办涉侨事件应急的日常工作及县侨办应急领导小组和局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宜。 2.3.1职责 (1)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安全信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提出预警、启动或终止县侨办应急机制建议。 (2)调查研究应急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本办应急机制。 (3)组织安排县侨办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或局际联席会议。 (4)根据县侨办应急领导小组、局际联席会议授权,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具体工作。 (5)负责涉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6)督促检查涉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7)研究、处置应急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 应急准备 3.1预警机制的建立 县侨办逐步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包括预防、预警机制。 3.2预警信息的收集 县侨办建立与市侨办和县公安局、县国家安全局等部门和乡镇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 县侨办各科室平时应加强对侨情的调查研究,注意收集可能发生突发涉侨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 3.3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发布 县侨办获得县内可能发生突发涉侨事件的预警信息后,视情会同办内及办外有关单位进行研判,并将评估意见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同时抄报市侨办,并由有关单位以相应的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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