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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点击: 日期:2006-12-5 16:44:10
远安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2 指挥部主要职责 2.3 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处置中的主要职责 3 事件分级 3.1 Ⅰ级停电事件 3.2 Ⅱ级停电事件 3.3 Ⅲ级停电事件 3.4 Ⅳ级停电事件(预警状态)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Ⅱ级、Ⅲ级停电事件响应 4.2 Ⅳ级停电事件响应 4.3 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人员保障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 宣传 6.2 培训 6.3 演习 7 信息发布 8 后期处置 8.1 事故调查 8.2 改进措施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9.2 预案解释部门 9.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远安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本县电网区域内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本县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事故抢险与处置,以及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较大事故,以及发供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和打击、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连锁反应,造成本县电网或鸣风城区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网安全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依靠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掌握水电厂来水情况,合理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工作;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2)统一指挥。在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与指挥下,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指挥部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供电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应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应根据重要性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电源,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单位恢复供电。 (5)依靠科技。开展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县政府成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电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工作。电网领导小组下设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宜昌远安供电公司。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指挥部指挥长)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兼指挥部副指挥长) 宜昌远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兼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 员:由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商务局、发展与改革局、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电企业、信息通讯企业负责人组成。 2.1.2 电网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本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工作; (2)协调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间的关系,协调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决定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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