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远安县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点击: 日期:2006-12-5 16:56:53
远安县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基本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县指挥部 2.2 现场指挥部 3 职责分工 3.1 县指挥部 3.2 现场指挥部 4 处置措施 4.1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4.2 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现场管制或局部戒严 4.3 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4 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秩序 4.5 加紧侦查,依法严惩恐怖分子 4.6 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舆论 4.7 做好善后工作 5 处置工作保障 5.1 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5.2 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5.3 反恐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5.4 通信支持 5.5 后勤支援与保障 5.6 日常防范 5.7 培训演练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6.2 公布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我县社会政治稳定,规范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境内的恐怖袭击事件,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县境内实施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重大危害,需要县政府直接指挥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大规模核辐射进行袭击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学校、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在远军工企业、民生设施的; (4)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驻军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5)袭击、劫持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6)劫持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7)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1.3 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指挥、协调下,各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3)依法处置、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或歼灭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组织指挥体系 一旦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县政府立即启动县指挥部工作,事发地所在乡、镇要启动现场指挥部前期工作。 2.1 县指挥部 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长,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水利水电局、县农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局、县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电信通讯企业、供电企业、供水企业等单位为成员。 指挥部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 指挥部下设专家咨询、情报信息、行动处置、新闻宣传、政策法规等专门工作组。 2.2 现场指挥部 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视情在事发地乡镇成立现场指挥部,便于联络、快捷灵便地指挥。 3 职责分工 3.1 县指挥部 负责协调、调动全县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重大措施;确定对外宣传口径,指导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如需采取局部地区戒严,请求调动军队和武警部队时,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统一掌握恐怖事件的情报信息,及时报告事件及其处置情况,拟定决策建议,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保持与上级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反恐怖工作专门工作组和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总结、评估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反恐怖工作专门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在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研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并督促落实。 情报信息组由县公安局牵头,主要负责收集有关恐怖活动和事件处置工作的情报信息,提出分析、预测和工作建议,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行动处置组由县公安局牵头,主要负责研究、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和打击恐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制定报道工作意见,指导、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报道和宣传工作,授权发布相关新闻; 政策法规组由县司法局牵头,主要负责为整个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 3.2 现场指挥部 负责指挥恐怖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具体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指挥部可视情派员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4 处置措施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1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及其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核实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报告。相关预案启动后,相关单位要按照指挥部指令,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于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县指挥部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工作,迅速组织和协调经济商务、科技、公安、农业、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及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市反恐怖协调小组报告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