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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林寺镇:群众是农村公路修复的主体
点击: 日期:2008-8-26 11:10:49
本网讯(通讯员陈聚刚)“8.15”强降雨对花林寺镇道路交通造成严重损坏,水毁公路99670米,其中硬化公路10505米,6村12条公路受损,7000余群众出行受到严重影响,受损金额达到368.3616万元。
针对公路受损严重、修复金额大的现状和镇、村经济实力薄弱的事实,镇领导在与部分村干部群众交心谈心共商修复方案后认为应当尽快对受损公路进行修复,受灾损失收成补,不能因公路受损而影响蔬菜运输和秋收。修复公路时要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先急后缓、科学施工、保证通行,实行村委会为公路修复和管护的“业主”,由村委会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此基础上强化农村群众保护公路的主体意识,同时镇政府将根据公路修复状况补贴部分水泥钱和工钱,争取用最小的资金投入取得最好的修复效果。
(责任编辑:高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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