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荣誉
2023年远安县获得的国家、省、市荣誉:
2023年3月,远安县被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为2022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2023年4月,远安县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为2022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
2022年远安县获得的国家、省、市荣誉:
2022年1月,远安县被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局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2年6月,远安县获全国首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实施情况终期评估优秀等次。
2022年6月,远安县入选住建部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国家级样本县。
2022年11月,远安县6项改革事项被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
2021年远安县获得的国家、省、市荣誉:
2021年3月,远安县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为“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2021年5月,经国家信访局审核,远安县继续被国家信访局评为“2020年度信访工作‘三无’县”。
2021年5月,远安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2021年7月,远安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命名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2021年7月,远安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
2021年8月,远安县被确定为“湖北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国家级示范县)”。
2021年10月,远安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12月,远安县被国家气候中心授予“中国气候宜居县”国家气候标志。
2020年远安县获得的国家、省、市荣誉:
2020年4月,经国家信访局复核,远安县蝉联“信访工作‘三无’县”。
10月10日,远安县被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评为“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县”。
10月28日,远安县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为“2019年度科技创新综合考评优秀县(市、区)”。
10月30日,远安县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为“2019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11月16日,远安县人民政府被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
12月2日,远安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