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全县国土调查总面积173960.49公顷,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耕地15711.45公顷,园地2429.65公顷,林地142206.3公顷,草地233.61公顷,湿地125.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335.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37.9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99.09公顷,其他土地1081.4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