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于2018年10月8日至11月2日,专项巡察远安县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延伸至所管辖的乡(镇)、村(社区)。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远安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以下内容的来信来访:
1.关于反映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搞形式主义、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对扶贫资金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发现问题不整改、不处理等问题的来信来访。
2.关于反映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基层组织不健全、基本队伍缺乏活力、基本活动不正常、基本制度不完善、基本保障不到位、政治功能不强、组织力凝聚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的来信来访。
3.关于反映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的来信来访。
4.关于反映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来信来访。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反映。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手 机:13907200584
电子邮箱:yichangxuncha4@163.com
邮政信箱:宜昌市委巡察四号信箱
接访地点:远安县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一楼市委第四巡察组接访窗口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