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人员名单公示

日期:2025-08-12 15:09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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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各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初审,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审核,初步确定13人符合补偿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电话:0717-3821986。

  附件:远安县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人员名单

  远安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