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统筹、以县为主、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步的招生原则,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办理步骤(一)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休学、复学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办理步骤(二)

    由学校代家长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提出申请,上传休学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也可由家长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直接申请。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办理步骤(三)

    县教育局通过网上受理审批,并向学校和家长反馈结果。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办理步骤(四)

    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县教育局登记。

因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县级及以上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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